• 2016-08-01 18:58:36
  • 阅读(1101)
  • 评论(13)
  • 冯志明 材料图

      [“呼格案”主办人冯志明今天受审]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冯志明担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钢格板赛罕区公安分局局长、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时期,为别的单位个人在房地产、餐饮文娱运营等给予帮助,收受资产450余万元;侵吞公款、公物;不合法持有枪支4支和枪弹549发;对价值3400余万元产业不能阐明来历。(央视记者窦伟)

    来源: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会及时删除。联系QQ:110-242-789

    15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