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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 振
近日,有多位广西经济职业学院学生反映,学校强制大三学生参加顶岗实习。而除了顶岗实习,经职院的学生还要在大二去工厂流水线参加为期三个月的社会实践。校方称此举是为了加强学生的挫折教育,并让学生有充足的实践经验,保障就业率。(9月6日《中国青年报》)
对于大专院校特别是高职院校而言,安排学生到企业实习,可以有效丰富学生的社会实践经验,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力,这是无可厚非的正当之举,不应指摘。然而,实习的首要条件就是尊重学生的自主广州代孕权。任何强制实习的行为,都是对学生正当权利的侵害。
俗话说,强按牛头不喝水,强按鸡头不啄米。毫无疑问,强制实习违背了学生的意愿,必然会遭到学生的强烈质疑和坚决反对。正如一位学生所说,“我们交一万元钱的学费并不是为了进厂。”更何况,仅就工作本身而言,强制实习也有诸多值得商榷之处。比如,实习岗位大多是流水线作业,与所学专业不对口;实习工资过低,有攫取廉价劳动力之嫌;劳动强度偏大,休息时间不足……凡此种种,都让强制实习的效果大打折扣。可以预见,强制实习不给学生留下心理阴影已属侥幸,遑论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
面对如此多的弊端,面对学生的坚决反对,学校一意孤行的底气从何而来?一方面,在学校面前,学生处于天然的弱势地位,没有对等的博弈能力。只要校方挥舞着发放毕业证的大棒,学生通常只能乖乖就范;另一方面,劳动密集型企业存在季节性缺工现象,廉价的学校实习生往往成为抢手的“香饽饽”。学校凭借掌握的学生资源弯箍机,通过强制学生到指定单位实习,可以换取丰厚的经济回报。此外,在已曝光的强制实习案例中,纠正措施只不过是安排非专业学生返校而已。过轻的处罚客观上纵容了强制实习的泛滥。
往者不可美女热舞谏,来者犹可追。强制实习的故事不能一年年重复下去,把实习自主权还给学生是当务之急。希望校方能够回归教书育人的本位,放低姿态,将心比心,切实以学生为本,尊重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岗位的权利。相关部门也要完善顶层设计,从制度上规范和加强实习管理,保障实习学生的合法权利,莫让实习生沦为“学生工”。(陈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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