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贪污罪断定收效7年后,法院更改科罪依据宅男,官方回应:不方便泄漏
【撰文/林红统筹/刘姝蓉】“在诉讼过程中,原被告供给的一切依据有必要通过法庭质证,才有可能发生法令效力,进而被法官采信。反之,任何未经质证的依据都不可能被法官采信。”这是我国法令诉讼中的基本原则,也是国际通行的法理。但是,江苏省徐州市的一同刑事断定,却在收效7年、被告人刑满释放后,原审法院以裁决方法修改了以上刑事断定书的一份中心依据。
近来,江苏省徐州市丰县一国企破产组副组长董超向大白新闻(微信ID:dabaixinwen)反映:因虚开发票,并吞该公司破产费用10万余元,2007年9月丰县法院以贪污罪断定董超有期徒刑十年,2007年12月,徐州市中级法院保持一审断定。但是,2014年9月,原审一审法院却以裁决方法对二审法院确定的中心依据“中国建设银行现金支票存根”修改为“中国银行现金支票存根”。裁决过程中,该案通渠未从头进入审判程序,原被告也未就以上依据的更改进行湖南电信宽带过质证。
对此,丰县法院向大白新闻标明,二审法院已作出终审断定,此案情可咨询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则标明不方便泄漏案情细节。
当事人董超
一二审法院断定被告贪污罪,获刑十年
据丰县人民法院刑事断定书[(2007)丰刑初字第206号]显现,被告人董超原任丰县展开与变革委员会纪委书记、徐州新典电器有限公司破产组副组长、徐州市云龙区潘塘街道办事处副主任。2001年11月至2005年12月,其担任新典公司破产组副组长期间,其时和其一块担任该公司破产清算作业的是破产组组长刘品军。
据断定书显现,公诉机关指控,2005年3月份及2006年1月份,被告人董超伙同刘品军使用职务之便,二次采用虚列开销的手法,将新典公司破产费用109000余元予以私分。
丰县法院经查以为,董超及刘品军在侦办机关对一起协商使用虚开餐饮发票的手法私分破产费用的时刻、地址、数额、细节以及对虚开发票的来历、从管帐处收取支票、赃物去向的状况等均作了指认,此外还有相关证人证言。董超以为,其并未虚列开销,由于从餐饮费中报销的费用都是原先为诚信在线破产垫付的费用,不存在并吞公款。
2007年9月3日,一审法院断定被告人董超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40000元。
后董超不服,提出上诉,其以为,自己在担任破产清算组副组长期间,为展开单位作业而购买卷烟不能在单位财政报销,在小饭馆招待用餐均无发票,由自己垫付,多开的餐饮费收据是为了报销其垫付的费用,故不能构成贪污罪。2007年12月5日,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二审开庭。
2007年12月10日,二审法院以为,董超对多开餐饮发票且将多开发票报出的钱款占为己有的现实予以招认,仅仅提出在此前其为公事进行了垫资。经二审查明,无依据证明公事开销现实的存在,其提出的开销事由亦与依据证明的现实相悖。控方提出的多方依据均能彼此印证,足以构成证明锁链,证明犯罪现实。故该法院以为,董超使用担任国有企业破产组副组长的职务便当,伙同刘品军采用虚开餐饮发票的方法,从破产清算组骗得破产费用十余万元,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故驳回上诉,保持原判,并确定该裁决为终审裁决。
被告人曾为员工向县法院讨安置费
“这一切要从我讨要安置费说起。”董超说。
2013年,有媒体曾对该案进行了报导。报导称,其时,新典公司的财物违规过户给湖北省五交化公司,无产可破。董超屡次垫资前往涉事公司接洽。2002年11月5日,丰县改制指挥部办公室成都高铁学校对新典公司违规过户给予了纠正,终将湖北省五交化公司名下418万房屋产权的不当得利,依法返还到新典公司名下。2004年末,新典公司以49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江煤科技有限公司。破产的大部分资金由江煤科技有限公司直接打到新典公司账户,但剩下的67万元却被丰县法院扣下。
董超说,这67万元是新典公司员工的安置费。为了追回剩下的破产资金,其带领员工代表屡次到县委、县政府、县法院、徐州中院反映状况。
后来,丰县法院把钱还给员工。
二审法院终审7年后,重要依据被一审法院更改
大白新闻发现,两份断定书[(2007)丰刑初字第206号、(2007)徐刑二终字第83号)采用了两份中国建设银行现金支票存根作为科罪凭据:一张号码为12126972、出票日期为2005年3月12日、金额为43505.9元;另一张号码为01689927、出票日期为2006年1月13日、金额为30000元。
大白新闻留意到,2014年9月2日,董超刑满释放一年多后,一审丰县法院作出刑事裁决,更改原一、二审法院科罪依据,将“中国建设银行现金支票存根”更正为“中国银行现金支票存根”。
董超刑满释放后一审法院更改科罪依据
董超以为:终审断定后,一审法院直接更改断定书,涉嫌程序违法;此外,其还说到,法院直接采用的现金支票存根作为依据,并不能标明是其取的钱。依据多方取证,更改之后的“中国银行现金支票”取款人也不是自己。
中国银行、档案局出具的现金支票或存根未显现收款人
徐州新典电器有限公司破产组管帐胡侠证明支票给了“刘局”
对此,大白新闻联系到丰县人民法院审判长谢福志,其回应称:“我知道这个案件”,“其时不是上诉了吗?你们能够问终审法院”。随后,大白新闻联系到该案的二审法院,即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作业人员标明不方便泄漏案情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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